Article 22

In force

车辆进出道路,应当让道路内的行人和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

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放行信号时,应当让先被放行的车辆行驶。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