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条有效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在城市道路上确需开辟通道,占用道路设置台阶、门坡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