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已废止本办法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公民的配偶、双方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