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章 献血管理第十二条已废止血站应当设置布局合理的采血点或者流动采血车,为献血者提供卫生、便利的条件,保证献血者安全。血站技术人员必须经输血业务知识技术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1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