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组织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