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补缴本息。逾期仍不补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职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