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单位为职工出具虚假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或者贷款证明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