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五条已废止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粉煤灰综合利用发展纲要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年度组织实施,并将粉煤灰综合利用列入各级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和有关行业、企业技术改造目标。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