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第六章 入出境和居留第三十七条有效台湾同胞投资者因商务活动需要从本市出境前往其他国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