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同本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注意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向常务委员会反映。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