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恐龙化石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恐龙化石保护委员会,负责恐龙化石保护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恐龙化石保护委员会。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