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八条已修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重大事项时,议案或报告的提出人必须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就有关问题向其提出询问。提出人对询问必须在会议期间作出答复。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