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自治州鼓励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并保护探矿权人风险投资勘查收益。对在自治州审批登记权限内的矿产资源,探矿权人可以优先取得采矿权。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