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和整合第十四条有效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方式出让的采矿权,采矿权取得人应当全额支付开展前期工作的投资,同时支付开展前期工作投资总额2倍风险投资收益。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