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支出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