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发展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信息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职业技术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加强信息基础设施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为信息基础设施的发展提供技能型人才。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