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章 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第九条已修改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包括:(一)对地质环境特征、主要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对居民生存影响的评价;(二)对地质环境质量的评价和地质环境问题防治对策。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