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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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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民举报保护条例

第九条

有效

举报人对举报案件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答复后十五日内,向办案单位申请复议。办案单位应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一个月内,将复议结果告知举报人。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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