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计划生育条例第三条已废止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计划生育工作。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是自治县人民政府主管计划生育的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服务机构,必须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培训,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和节育技术等服务工作。卫生、医药、工商等部门应当协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