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