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专利条例/第三章 运用第十七条有效鼓励拥有相关专利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相互许可使用、互惠使用等形式开展专利合作。鼓励和支持拥有专利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技术标准的制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