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那兰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那兰水库管理局,隶属于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条例;(二)协助实施水库防洪调度规程和防汛应急预案;(三)协助做好库区内航运、水产养殖、水质保护、水土保持和旅游开发等工作;(四)负责水库的保护管理;(五)协助调处水库内因航运、养殖等引起的纠纷;(六)行使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地方法规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