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三十条有效出租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结清有偿取得采矿权的费用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三)采矿权属无争议;(四)承租人有与所开采的矿种和开采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条件;(五)矿山投产1年以上;(六)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