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在开发区内企业工作或在开发区内居住的外籍人员和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携带自用的生活用品和交通工具,在合理数量内可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