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废止

城镇绿化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验收。

政府投资建设的绿化工程,应当由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