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