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银滩保护条例/第三章 陆域生态保护第十四条有效北海银滩核心保护区的陆域以建设沿海防护林、滨海景观为主,提高植被覆盖率,保持植物多样性,绿化美化环境。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