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源保护第十条已废止自留山的经营者和责任山的承包人,因搬迁和绝户,应将其自留山和责任山收归集体转包或者有偿出让。地方法规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