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测绘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2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