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测绘条例/第七章 地图管理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出版或者展示未出版的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方性地图或者专题地图,应当在地图印刷或者展示前,将试制样图报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审核的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通过审核的地图样图,编发审图号,发出地图审核批准通知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