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六条已修改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为老人节。各级人民政府在老人节期间,应当组织各种形式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