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老年医疗事业纳入医疗卫生发展总体规划,逐步形成完善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镇,为符合条件的退休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农村老年人参加合作医疗,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予以照顾,对贫困老年人给予资助,对重病患者给予医疗救助。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