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涉案物价格鉴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涉案物价格鉴证,是指对诉讼、行政执法(执纪)、仲裁、执行案件和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有形财产、无形资产进行的价格鉴定、价格认证或者价格评估行为。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