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章 信访人第九条已废止到国家机关走访的信访人应当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登记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说清信访事项的基本事实、意见和要求,有条件的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