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第四十二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