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处理第三十五条已废止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机构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可以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汇报,主任会议听取汇报后,可以责成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认真办理,必要时提请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法就信访事项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或者质询。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