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的规定第十一条已废止旗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关机构和审查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