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农林院校、科研、种苗繁育等单位或个人研究、试验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必须经当地植物检疫机构产地检疫合格后,方可试种。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