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第四章 灾后处置第四十一条有效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的补偿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