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森林火灾的现场扑救,其组成人员可以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领导成员、专职指挥员、熟悉火场地形和林情的人员,以及森林防火专家组成员构成。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