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第四章 票据管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建立领用、保管、缴销制度,保持票据存根完整。票据存根应当纳入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