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擅自将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所改为他用妨碍开展科普活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