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四章 社会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参加一次以上的现代科技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科普学习讲座。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