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生活垃圾管理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资金投入,改善生活垃圾运输和集中处理设施,采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的综合处理和利用。单位和个人自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应当使用外观整洁的运输车辆和符合要求的处理设施。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