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建立国内生产总值及相关主要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制度。本条前款所称主要统计数据是指对核算国内生产总值有重大影响的数据。具体目录由省统计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公布。各地国内生产总值,经上一级统计主管部门审核、评估认可后,方可对外公布和正式使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