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不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