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统计主管部门对报送审批的统计调查计划,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0日内批复。在审批过程中,要严格限制发往基层单位的全面统计报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