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师条例/第五章 工资与福利待遇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在边远贫困地区任教满15年,在其他地区任教满20年的教师,其子女报考本省师范院校或者师范专业的,适当照顾录取;报考本省其他院校的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