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三章 工资集体协商内容第二十条有效企业方确因本企业利润降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可以提出不增加工资或者降低工资的方案,与职工方进行协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