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钢结构建筑应用促进条例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钢结构建筑,是指结构以各种钢构件受力为主,使用各种轻质建材为围护体系的建筑。地方法规 · 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28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